成都锦江区国内旅游、境内旅游,申请旅行社业务许可证
成都武侯区国内游,入境游业务,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成都地区设立的旅行社,注册的旅游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按照《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住宿,文娱,景点,购物,交通,餐饮等旅游服务的,须经过注册所在地市旅游局的批准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从事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申请者在申请旅行社许可证之前应当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法》里边的有关规定。
注册登记旅行社办理旅游公司注册提供的材料:
1、企业名称3-5个备用
2、营业场所房产证明
3、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4、注册资金认缴期限
5、自然人股东的材料
6、天府通办实名认证
办理旅行社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申请程序材料:
1、设立申请书(包含申请部门全称,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人姓名,企业名称中英文翻译,及申请旅行社许可证的阐述)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包含法人姓名,股东姓名,出资比例,经营地址,从业人员;导游人员,计调经理
3、旅行社经营机构章程;须在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行政审批局办理档案查询,调阅的企业章程须逐页加盖档案查询章
4、法定代表人简历,股东材料,营业场所证明,营业场所租赁协议,办公营业设施设备清单材料
5、三名导游的导游证,以及导游与公司签订的固定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收原件材料;
6、具备旅行社或旅游行业相关经历的经理人员有履历表,财务人员的履历表,会计证初级资格即可
7、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旅行社旅游责任险;旅行社质保金须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存完毕,如逾期未交存旅游质保金的;其申请材料作废,已发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收回;并在两至三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8、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为20万元,取得缴存凭证后到成都市文化和旅游局窗口办理副本旅行业务经营许可证;
成都各区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审批,申请含导游,登记注册为您一步到位,为您涵盖区域如下: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高新区,温江区,郫都区, 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高新西区。成都汉时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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