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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千手柱间怎么死的

   日期:2023-05-18     浏览:44    评论:0    
核心提示:(上接A22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

(上接A22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新锐股份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均按法规要求对新锐股份本次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及联席主承销商的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2名,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民生证券新锐股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组成,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投资者未超过10名,符合《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32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15%,未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20%,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投资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116.00万股,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如本次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将依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自动调整参与战略配售的比例及金额,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民生投资跟投比例及金额符合《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拟认购规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即232.00万股,同时认购规模不超过6,800.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拟认购比例及金额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战略配售对象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为民生投资和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

1、民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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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22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新锐股份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均按法规要求对新锐股份本次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及联席主承销商的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2名,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民生证券新锐股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组成,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投资者未超过10名,符合《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32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15%,未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20%,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投资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116.00万股,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如本次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将依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自动调整参与战略配售的比例及金额,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民生投资跟投比例及金额符合《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拟认购规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即232.00万股,同时认购规模不超过6,800.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拟认购比例及金额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战略配售对象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为民生投资和新锐股份员工资管计划。

1、民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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