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05,214,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47%)的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拟减持股份数量约56,175,700股,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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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拟减持股份数量约56,175,700股,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
6、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时间、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齐翔转2”处于转股期,本次减持实施完毕且假设“齐翔转2”全部转股后,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以上,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