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在云南建水县、甘肃兰州红古区、甘肃永登县设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红古分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三家分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以上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均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