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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长安年少惜春残

   日期:2023-10-18     浏览:32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12 月3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2 月31日 9:15一9:25、9:30一11:30、13:00

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月31日 9:15一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泽林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黎锦坤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455人,代表股份数为76,088,4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99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55人,代表股份数为76,088,4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993%。

展开全文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84,7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994%。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8人,代表股份74,303,6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29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33,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0129%;反对4,545,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73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33,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0129%;反对4,545,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73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谢振声、叶诗怡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9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减少管理层级,由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讯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科讯公司予以注销,由公司继承科讯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和9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吸收合并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由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粤肇核注通内字【2021】第4412001200076623号)和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吸收合并登记证明》(粤肇核变通内字【2021】第44120012100082438号)等相关材料,本次由公司吸收合并的全资子公司科讯公司注销登记已经核准,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1.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2.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吸收合并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yzsw.net/news/show-15302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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