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大商所19日发布公告,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进行了调整,由5元/吨调整为1元/吨,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交易时(即10月29日21:00夜盘交易小节)起施行。
证券时报网讯,大商所19日发布公告,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进行了调整,由5元/吨调整为1元/吨,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交易时(即10月29日21:00夜盘交易小节)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