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尼特左旗总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全旗共有60个单位的1978名职工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2020年至今,共有90人次申领了互助补助金,申领金额共9.88万元,有效减轻了住院职工的经济压力。2021年度(第三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互时间定于5月1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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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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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费用低 保障力度大…
依托各级工会组织,专门针对工会会员开展的一项互助互济的公益性活动,费用低廉、保障有力。每人每年交纳100元,申领金额最高可达25万元。
会员普惠制 利益最大化…
1.自治区总工会为所有参互职工每人补助10元互助金;
2.按照医院规定,符合转院治疗条件,在24小时内转院的参互职工,住院补助金申领累计核算;
3.门诊治疗的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和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的费用纳入补助申领范围;
4.医保封 项线以上符合基本医疗的费用,纳入职工互助保障范围。
入会即受益 没有免责期…
职工互助保障不以营利为目的,属完全公益性质。职工统一办结参互手续次日零时起,保障生效,不设免责期。
申领便捷 服务周到…
利用专业软件系统管理运作,依托工会服务体系,申领手续简单快捷,互助金直接汇入职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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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的条件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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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苏尼特左旗行政辖区内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申请参加本活动。
本互助项目采取团体会员制,参加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取互助金,在各盟市、旗县(区、市)总工会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办事处、代办点办理参互手续;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同一单位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人数不得少于全部职工的75%(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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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金的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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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办法,主要有:职工个人交纳、工会经费资助、政府(行政)经费支持、社会赞助、利息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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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交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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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金标准一年一定,每年参互时一次性交纳。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金为每人每份100元,每人限交一份。互助金一经交 纳,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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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
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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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互职工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含个人自费费用),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 办法给予补助。具体为:
①自付部分金额在0-10000元(含)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助;
结算公式为:补助金=(进入统筹费用-统筹基金等已支付费用)×分段比例
⑤职工医疗互助实行住院补贴制度(不包含门诊治疗)。2020年度(第二期)起参互的职工住院每天补贴10元,连续参互两年的职工每天补贴20元,连续参互三年以上的职工每天补贴30元,补助天数以医保结算单据为准,且最长补助时限为30天;
⑥凡享受过一次住院补贴后,下一个保障期的住院补贴,按参互第一年的住院补贴标准10元重新计算;
⑦参互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多次住院的,只享受第一次住院补贴;
⑧参互职工领取住院补助金和住院补贴后,累计金额达不到200元的,补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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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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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从办结参互手续后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保障活 动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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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互助保障期内申领住院
补助次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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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障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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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以下情况,参互职工不享受互助保障待遇:
1.在互助期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办法》,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费费用和其它医疗费用;
3.参互职工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互助期内仍未补交的;
4.工伤、生育(含节育)、职业病的医疗费用;
5.不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的;
6.参互职工转外地医院治疗,未按医保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
7.不在住院收费所列项目中的医疗费用;
8.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医保结算单据的除外);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所 致的医疗费用;
10.打架斗殴、吸毒、自杀、酗酒等违法犯罪所致的医疗费用;
11.采取欺骗隐瞒、作弊行为骗取补助金的。(如有此类行为,即时取消其申领补助金的权利,追回已发放的补助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2.职工中途退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退出之日起,终止享受补助权利,所交纳的互助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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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
补助金的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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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互职工提供相关材料
1.参互职工身份证、医保卡和银行卡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医疗费用收据;
3.住院治疗用药清单和出院证明书;
4.急诊转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急诊相关材料;
5.门诊治疗需提供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和尿毒症血液透析相关诊断证明;
6.参互职工已身故的,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书、户籍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的复印件;
7.参互职工已身故的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职工办理申领手续时,需提供与已故参互职工的关系证明(如:户口 本、结婚证复印件)、受益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互单位工会对参互职工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到各办事处或代办点。互助办、办事处或代办点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助金直接存入参互职工银行卡,参互职工已身故的,直接存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银行卡,不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三)互助办收到参互职工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对符 合申领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金发放工作。
(四)互助补助金的申领,应当在医保结算后九十日内,持有关凭证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互助补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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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互助保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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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凡2019年开始参加本行动的职工连续两年以上(含本数)或连续参加本行动十年以上的达到退休年龄且自愿继续参加本行动的可以继续参加,但中途中断的不再接受。参互退休职工年龄不超过70(含)周岁,相关手续在原单位办理,补助标准按照在职职工同等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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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互退休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交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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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互退休职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障情况,互助金定为每人每期400元,并进行单独核算,互助金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编辑|海冉
审核|杨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