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知乎)  动力  孩子  时间  销量  船舶  公司  BC支付接口  软件  学生 

长春职工社保代理,长春办事处社保代理,长春个体户社保代缴

   日期:2020-06-30     浏览:20    评论:0    
核心提示:我司介绍: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7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有333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客户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我司专注于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猎聘等人事外包工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骏伯公司为企业及员工解答各种社保疑虑问题,有需要请致电!

关键词:长春社保代理,长春社保代缴,代买长春社保,代办长春社保,长春职工社保代理,长春办事处社保代理,长春分公司社保代理,长春分支机构社保代缴,长春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也应缴纳社会保险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赵某入职合肥市某制造公司,从事操作工岗位,主要职责是在加工车间从事流水线作业工作。入职后,该公司与赵某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2017年11月赵某试用期满后,公司为赵某办理了社会保险。

  2018年4月,赵某向公司提出要求补缴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但公司以制度有规定,试用期不给员工购买社保为由,拒绝了赵某的要求。于是赵某向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请求该公司为其补缴上述期间的社会保险。

【案件解析】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赵某于2017年8月入职该公司,公司即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赵某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现赵某请求公司为其补缴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公司不应以制度规定和试用期为由拒绝补缴社会保险,而应依法为赵某办理补缴社会保险的手续。具体补缴金额和标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但个人缴费比例部分的费用,应由赵某个人承担。

长春社保代缴具体操作流程:

1、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个人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提供可行性方案: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方案。

3、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提供购买人员资料。

4、提供资料,由我公司进行代买社保。

5、进行后期服务。

我司介绍: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7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有333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客户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我司专注于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猎聘等人事外包工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骏伯公司为企业及员工解答各种社保疑虑问题,有需要请致电!

 

咨询方式: 13411160517(微信同号) Q Q:12150216152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长大小区201栋609室

 

原文链接:http://www.yzsw.net/news/show-12280.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长春职工社保代理,长春办事处社保代理,长春个体户社保代缴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