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8.00亿元到-20.38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8.20亿元到-20.58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8.00亿元到-20.38亿元,经测算第四季度单季度亏损8.87亿元到11.25亿元,主要系煤价同比大幅度攀升,公司发电、供热成本出现倒挂,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发电、供热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并结合煤炭价格走势、热电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具体说明全年大额亏损的原因,以及前期是否进行充分风险提示;(2)结合第四季度煤炭价格走势及同比变动、公司原材料采购政策、全年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营业收入端与成本端的采销匹配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前期定期报告披露,2020年末公司净资产为21.16亿元,与本次业绩预告预计亏损规模接近。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91.5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业绩亏损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并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2)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期预计大额亏损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基本面大幅恶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价自2021年12月以来显著上涨,12月17日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请公司结合投资者沟通记录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有关股东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的情形,并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2年1月14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