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8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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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徐如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安排、独立董事孙东莹先生因疫情管控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任越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朱连升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仲良喜先生、财务总监程赣秋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海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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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亿能公司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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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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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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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审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琴、李小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8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持有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4%;中再生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清)持有公司股份62,549,685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
● 中再生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再质押手续,中再生累计质押(含本次)公司股份24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66.87%,占公司总股本的17.28%;广东华清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再质押手续,广东华清累计质押(含本次)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5.92%,占公司总股本的4.32%;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 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05,684,4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82%;本次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331,3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95%,占公司总股本的23.86%。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接中再生、广东华清的通知:
1、中再生将质押给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原股份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再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就该次股份解除质押出具了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于2021年12月20日就该次股份质押出具了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相关解除质押、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广东华清将质押给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原股份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21年6月12日披露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再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就该次股份解除质押出具了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于2021年12月20日就该次股份质押出具了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相关解除质押、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解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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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已进行重新质押,详情请见下文。
二、公司股份质押
㈠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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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㈢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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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各分项之和与合计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中再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
(二)中再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质权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再生的控股股东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四)若已质押的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中再生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