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15:30(星期一)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友阿总部大厦13楼1301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子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7,955,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09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6,448,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0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6,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81%。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8名(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6,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8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展开全文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157,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8%;反对798,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会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莫彪、达代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