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4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制药”)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与宁波泽泓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泽悦捷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保障投资人利益最大化,本基金分别在杭州、上海两地设立平行基金杭州泽悦子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泽悦宜洲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基金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认缴金额将按照两支平行基金的规模按比例分配至两支平行基金。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二、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9日,上海泽悦宜洲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办理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泽悦宜洲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D9TFQ84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158号4楼407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泽悦捷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代表:吕晓翔)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9日
合伙期限:2021年12月9日至2031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
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誉曦”)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81.68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哈尔滨誉曦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9日,哈尔滨誉曦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哈尔滨誉曦的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9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哈尔滨誉曦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哈尔滨誉曦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
2、哈尔滨誉曦已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哈尔滨誉曦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哈尔滨誉曦已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誉曦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