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凤21转债”)25,000,000张(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奎龙、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聚投资”)、屈凤琪、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聚投资”)、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聚投资”)合计配售凤21转债15,768,850张(人民币1,576,885,0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3.08%。
新凤鸣控股于2021年10月21日一一2021年12月6日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2,49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9.98%;中聚投资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2,000张,占发行总量的0.008%;尚聚投资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1,000张,占发行总量的0.004%;诚聚投资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2,000张,占发行总量的0.008%。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出售凤21转债2,5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仍合计持有凤21转债13,268,850张,占发行总量的53.08%。
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债及变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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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