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4日、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了《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1-062),(临2021-06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两则公告做如下更正:
一、对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轮候冻结数量的更正
原公告(临2021-062)第二条:
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共3轮)现更正为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共5轮)
二、对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冻结合计情况的更正
原公告(临2021-063)第二条: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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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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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