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北京市朝阳区新闻出版局
行政许可: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
申请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办理要求:经营范围增加出版物零售
审批地点:北京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周期: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出具受理通知
审查决定:5个工作日,材料合格出具审查结果
颁证送达:1个工作日,发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设定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设定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商务部《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符合以上经营类别的,都需要申请出版物许可证;,
零售为在区上办理,批发上市局申请,零售没有面积要求,批发有面积要求50平米大小;批发包含零售,零售只能零售,申请材料基本无差,需要能有配合核查的场地,至于您关心的,我只是在网上销售,也要有场地?这个是不管您是实体书店还是网经营,场地是首要条件,只是在要求上有所区分,如果您是实体网上都有,那么您经营场所的规划用途就需要为商业用房,网络零售的,不管,办公用房即可,反正出版物零售没有面积要求,3平米也好,5平米也罢,您看着办就行;但是,前提是需要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需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话,只能说风险性比较高,除非,您跟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的产权人很熟,如果核查,那边能配合,这个就能保证相安无事,据我们多年来的办理经验来说,一般只会查一次,部分区域是抽查,但我们还是以核查为标准的条件下,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至少能确保万无一失,正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万事俱备,有何惧你乎;
申请材料:
1、北京朝阳区需填报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申请表
2、公司章程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单位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和交通方位图
5、申请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做一份需原件
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
办理地区:朝阳区,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丰台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房山区,密云区,怀柔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大兴亦庄,门头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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